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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湖北省2022年汛期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指导意见》的通知
时间:2022-07-08

关于印发《湖北省2022年汛期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指导意见》的通知

时间:2022-07-07 16:30来源:湖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


各市、州,县(区)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:

为做好夏季汛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,稳定生猪生产,湖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湖北省现代农业产业(非洲猪瘟防控)技术体系项目组专家团队,在《湖北省梅雨季节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指导意见(第一版)》基础上修改完善,编写了《湖北省2022年汛期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指导意见》,现印发给你单位。请各地疫控机构指导养殖场户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,加强饲养管理,提升生物安全水平,助力生猪稳产保供。

附件:湖北省2022年汛期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指导意见

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湖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2年7月6日



附件

湖北省2022年汛期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指导意见

夏季来临降水增多,高温高湿环境易导致猪只抵抗能力下降,动物疫情进入易发期,猪场消毒难度提高,非洲猪瘟防控难度增加。参考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发的《汛期动物防疫“十要十不要”》,结合我省实际,特提出湖北省2022年汛期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指导意见,供参考。

一、做好外围防汛抗洪,防止非洲猪瘟病毒等病原传入

1.时刻关注气象部门天气预报,评估本场防涝能力,做好猪群转移的应急预案。检修排水管道等排涝设施,保养排涝水泵、应急照明等设备,确保设施设备能够正常运行。

2.整修猪场周边防疫沟,清除杂物,加深加宽排水沟,确保沟渠畅通。加固加高猪场周围的防洪堤或墙体,防止外部雨水倒灌。猪场门口的地面和道路应该向外倾斜,防止雨水向场内流动。

3.关注上游水源(水沟)情况,尤其是3km范围内其他猪场的健康状况,及时交流沟通防疫信息,采取有效防疫措施。

4.使用非自来水的猪场,应每天加入适量饮水消毒剂,做好饮水消毒;使用地下水的猪场,应加高井缘,最好建有井房,防止外来生物掉入或者污水流入。洪水过后,水源较浅的地下水易受到猪粪便、污水等污染,应把地下水抽取至水塔集中进行严格消毒后,方可给猪只饮用。

5.及时打捞和无害化处理外围水沟中死亡的各种动物尸体。如有条件,可检测病原或病因,开展针对性消毒。

二、做好场内防雨防涝工作,减少病原在场内传播

1.填平场内坑洼,尽可能硬化路面,尤其是人员和饲料通道。对栏舍、围墙、粪污处理场及水管电线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、维护与更新,做到不漏电、不漏雨、不积水。

2.净道、污道分开,雨污分流,夯实粪污处理能力,增加粪污处理频率,避免暴雨造成粪污倒灌,污染场内环境。

3.建设或维修猪场内防雨连廊,避免雨水进入,确保生产区内、栋舍内以及猪舍之间道路干燥。

4.猪场入口的消毒池应设立遮雨棚,防止消毒池中的消毒液被雨水稀释;及时更换消毒液,保证有效的消毒浓度。

5. 做好饲料防潮,防止霉变。袋装饲料经熏蒸消毒后,在防潮板上静置3天左右再使用。散装料采用无接触方式直接输入料塔。自配料猪场要严格把控原料品质,切勿贪图便宜,以次充好;定期查看原料,清理料线,运料车,以及料槽等。

三、认真做好场内外环境的消毒

1.及时清洗猪场附近的粪污或其他废弃物。

2.使用农业农村部推荐的针对非洲猪瘟病毒的消毒剂,如戊二醛、过硫酸氢钾、氢氧化钠、次氯酸钠,或其他有效消毒剂如二氧化氯、季铵盐等。

3.使用二氧化氯消毒剂,对饲料运输车辆和底盘进行全方位消毒、烘干后,方可进入猪场外围,将成品饲料打入场内饲料塔。选择添加泡沫清洁剂,增加消毒液与车体接触时间,保证消毒效果。

4.雨停后,使用二氧化氯或氢氧化钠等消毒剂对地面进行消毒。适当增加消毒剂浓度(如:可使用浓度为3%氢氧化钠)和消毒频率。

四、雨天时,减少或停止非生产性操作

1.减少不同饲养点之间的转群,减少猪只应激反应。

2.减少或停止销售、淘汰生猪活动,尤其是路况不好、地势较低、排水不畅的猪场。如非必需,应将猪只转运至“中转站”销售,避免本场人员车辆与外来人员车辆接触。

3.杜绝不必要的外来人员访问。

4.汛期来临之前准备好相应的生产生活物资,如非必需,雨天物资停止进场。

五、加强非洲猪瘟监测和处置

1.猪场可自行检测非洲猪瘟病毒或抗体,也可委托第三方实验室检测。建议猪场及相关实验室开展检测能力比对,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,避免产生假阳性或假阴性结果。

2.对猪场饮用水和土壤进行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。如水塔饮水为核酸阳性,可加入次氯酸钠消毒,或加入柠檬酸或其他酸化剂等消毒,保持饮水pH值低于4。如土壤为核酸阳性,可使用氢氧化钠或二氧化氯喷洒消毒。

3.加强临床巡查,及时发现和隔离异常猪只,开展非洲猪瘟病毒和抗体监测。如发现阳性猪,按照《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》(第五版),及时精准清除并无害化处理阳性猪。密切关注此后三周内其他猪群健康状况并加强检测。

六、落实猪场基本生物安全措施,防控其他重要传染病

1.健全生物安全措施,如淋浴、喷雾、紫外线消杀、场内外衣物更换等措施,确保泥土等可能携病毒的“危险品”严格控制在场外。

2.不引入、不饲养来路不明、非法调运的生猪。

3.做好猪场的防暑降温、降湿、通风,减少带猪冲水、冲圈、冲粪,合理通风换气。保持猪舍内干燥,是有效降低非洲猪瘟病毒生存的有效措施。如湿度过大,可向地面、墙壁喷洒干燥剂。

4.做好灭蝇防鼠防鸟工作,防止猪场附近鼠类或鸟类迁徙寻食。及时清除蚊蝇幼虫孳生场所积水或填土覆盖,经常喷洒防虫剂,防止蚊蝇孳生。猪舍内可使用蚊香驱蚊。

5.加大养殖场生物安全和生产安全巡查,检查饲料仓库门窗及料罐密封性,查看栏舍、仓库等地面是否有渗漏情况,及时进行处理。

6.做好猪群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和猪圆环病毒病的免疫预防,以及常发细菌病的针对性免疫或特定阶段的预防用药,提高猪群免疫力。

7.病死猪、溺死猪必须无害化处理,禁止随意丢弃,不可采用化尸池、就地掩埋等简单处理方法。若无害化处理公司无法及时收集处理,可将病死猪暂存冻库,定期清理冻库并消毒。

8.降低养殖密度,提高猪群舒适度,减少猪只应激反应。提高猪群非特异性免疫力,提升营养水平,可合理使用发酵中草药和发酵饲料等。

9.禁止使用非法的非洲猪瘟疫苗免疫。

本方案将根据科研进展、国内外疫情特点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,持续更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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